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投票表决的董事9人。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董事审议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申请办理公开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