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 梧州市 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中国银行南宁信托咨询公司、广州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市天街小雨化妆品有限公司、梧州市电池厂作为广西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合计持有广西康达法人股32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5%),于2001年3月1 日 向广西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书面提议,3月 14日该公司董事会答复不主持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此,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二十至二十四条的规定, 梧 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中国银行南宁信托咨询公司、广西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街小雨化妆品有限公司、梧州市电池厂决定自行发出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该公司董事会及报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1年4月23日上午9时整。
    (2)地点:广西梧州市北环路12号北山饭店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罢免周国敏的广西康达董事职务。
    2.罢免周国强的广西康达董事职务。
    3.罢免李佳灵的广西康达董事职务。
    三、股权登记日:2001的4月16日
    四、参会人员:
    (1)股权登记日下午三时正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会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 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授权委托代表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开会前确认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有效。
    六、登记时间:200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七、登记地点:广西梧州市北环路12号北山饭店三楼301室。
    联系人:吴先生
    邮政编码:534000
    电话:(0774)2822253 (0774)2823363 (0774)2822659
    传真:(0774)2823363 (0774)2835157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一至附件二
    九、其他:参加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梧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中国银行南宁信托咨询公司    广西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街小雨化妆品有限公司
    梧州市电池厂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