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红日”)董事会在2002年11月14日召开的三届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裁办理质押我司持有广西梧州索芙特保健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该股权质押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03年2月13日,广西红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河东支行(以下简称“梧州农行”)签订了(东01)农银承字(2003)第001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该项承兑汇票金额为捌佰万元整(800万元),出票日期2003年2月13日,到期日期2003年8月13日。
    2、2003年2月21日,广西红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河东支行(以下简称“梧州农行”)签订了(东01)农银承字(2003)第006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该项承兑汇票金额为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出票日期2003年2月21日,到期日期2003年8月21日。
    3、2003年2月27日,广西红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河东支行(以下简称“梧州农行”)签订了(东01)农银承字(2003)第008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该项承兑汇票金额为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出票日期2003年2月27日,到期日期2003年8月27日。
    广西红日把持有广西梧州索芙特保健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暂作价人民币玖仟玖佰贰拾肆万元(9924万元)质押给梧州农行,至今已经累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2800万元),已支付承兑汇票保证金560万元。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以广西红日在银行办理承兑汇票总金额即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入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