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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7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合同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