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02 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2年7月18日上午9时正
    3、会议地点: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广西红日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附后。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2年7月10日下午3 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授权委托代表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 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开会前确认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有效;
    4、登记时间:2002年7月15-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 30分;
    5、登记地点: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广西红日办公大楼三楼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广西红日办公大楼三楼证券部。
    电话:(0774)3863582,传真:(0774)3863582
    邮编:543002, 联系人:李小姐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所有提案具体内容。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 司200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审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 项,投赞成票;对议案第 项,投反对 票;对议案第 项,投弃权票。本股东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 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