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广西梧州 市新兴二路137号广西红日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和本公司董事、 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梁国坚董事长委托邝健雄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 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 6148. 14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10713.75万股的57.39%,本次大会的内容以及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 程序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 、 审议通过了《关于王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48.145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 审议通过了《关于祝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48.145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钟振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148 .145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叶少光先生因股权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 案》,6148.145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张南生先生因身体及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 议案》,6148.145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再融资增发股票项目的招标计划 的议案》,6148.145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 权。
    新当选董事的简历附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辛焕平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 会的人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