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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G索芙特 项目:公司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02-04-24 打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控股 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 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 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经理 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 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的任职条件, 对初选人员进行资 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经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 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 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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