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3月13 日在广西梧州 市新兴二路137号广西红日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 的董事6人,委托他人代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其中叶少光、王国伟董事委托邝健雄 董事),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梁国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四、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合并报表)2001年度净利润 24,541,896.9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54,189.69 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227,094.85元, 以及扣除合并报表广西梧州索芙特保健 品有限公司提取的储备基金313,241.62元,企业发展基金313,241.62元,职工奖励 及福利基金156,620.81元以后,剩余的净利润 20,077,508.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104,364,142.69元,本年度可以供分配利润-84,286,634.36元。
    按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5-10%;(四)提取任意公积金;(五)支付股东股利” 。
    因公司本年度尚有84,629,137.00元亏损未弥补,董事会决定,公司2001 年度 利润不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公司拟在2002年度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
    (1)2002年拟实施分红一次,时间在2002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
    (2)拟实施方式为派发现金红利;
    (3)拟派发出现金股利为2002年度净利润的10-30%;
    (4)上述分配政策预案,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