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03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在长春市商业银行1,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3年12月22日,长春市商业银行同志街支行同金赛药业共同签署了1,500万元的短期借款合同,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03年12月22日起至2004年10月15日止。
    为改善金赛药业的现金流量并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现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1,5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金赛药业成立于1997年4月28日,住所为长春高新开发区天河街72号,法定代表人杨占民,注册资本7,3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70%。目前,金赛药业主要生产产品为两类基因工程新药,即分泌型基因重组人生长素和分泌型基因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金赛药业已于2000年通过了国家GMP认证。2003年1-9月份,金赛药业共实现销售收入5,578.12万元,利润总额814.35万元,净利润692.2万元。
    截止到2003年12月30日,本公司对外贷款担保金额共计7,800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