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三次监事会于2003年3月28日下午3: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继续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2003年度的报酬。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