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四次董事会于2002年8月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议对《200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02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170,760.38元,净利润3,076,414.88元。公司2002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