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7年3月31 日下午在长春市火炬大厦召开了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1996年年度报告;
    二、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财务预算;
    三、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6115249.1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868455.40元, 提取5%公益金3032163.14元,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5901590.05元, 当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41313040.59元,加上上年度结转利润2371182.96元(送3后),股 东实际可分配利润43684223.55元。董事会决定1996年度分配向现有全体股东(按 公司股本12355.2万股计算)按每10股派送2股红股,共计送出24170400元, 尚余 可分配利润18973823.55元,转入下一年。另拟用资本公积按现有股本每10股转增2 股。以上分配预案尚须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部分调整募集资金投向;
    五、召开1996年年度股东大会,即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年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1997年5月9日上午九时。
    2、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火炬大厦17楼会议厅。
    3、会议内容:
    (1)审议1996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及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调整募集资金投向方案;
    (5)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4、参加会议办法:
    (1)凡是1997年5月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或其委托人均可参加;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5月7日至8日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样)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 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办理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5)公司地址:长春市同志街64号火炬大厦
    联系电话:0431-5666376
    传 真:0431-5675390
    邮政编码:13002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