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3月3日在本公司17楼会议室举 行了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46人,代表股权数47,688,100.00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69.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经过 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总额为3432 万股,转增股本后股本增至10296万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现有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22,925,770.84元,将其中20,592,000.00元向全 体股东以10送3股的比例送红股,共送红股2059.2万股。以上二者合计每10股增加8 股,总股本增至12355.2万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股本变更有关事宜的议案》。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