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洋华顺集团等三家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远洋渔业 等五家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该两议案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日, 本公司向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厦门海洋 华顺集团公司95%股权、厦门宝洋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厦门新东海贸易有限公 司90%股权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以上三家公司股权的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二、截止本公告日, 本公司向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厦门海洋集 团远洋渔业公司90%股权、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70%股权、厦门海洋裕丰网 公司95%股权、厦门鹭台大饭店75%股权、厦门海洋石油公司 94%股权的交易中, 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公司、厦门海洋裕丰网公司和厦门海洋石油公司的股东变更 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怡安(厦门) 无纺布有限公司和厦门鹭台大饭店的股东变更登记 手续现正在办理之中,但以上五家公司股权的转让款已经全部收到。
    对于上述仍在办理变更手续的两家公司股权, 本公司已与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约定:自付清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即承 担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继续协助办理有关股东变更手续,但不再承担任何 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