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在2001年2月12 日与北 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见2月13日《证券时报》提示性公 告),根据《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份转让、过户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以上股份转让协议,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我公司 法人股21,661,355股全部转让给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转让后,西安飞天科 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持有我公司的股份。
    二、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受让以上股份后,将持有我公司法人股21,661, 355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3.79%)、成为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股权性质为法人股。
    三、以上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6元,转让总金额为47,784,949.13 元。
    四、此次股权转让后,我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转让前前三名股东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备注1 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公司 31,339,000 法人股
2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公司 21,661,355 法人股
3 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4,306,249 国有股
转让后前三名股东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备注
1 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公司 31,339,000 法人股
2 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21,661,355 法人股
3 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4,306,249 国有股
    五、截止本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内,除西安飞天集团派出的监事雷嘉在2000年 12 月卖出于2000年7月31日买入的5800股ST海洋股票外(其收益6000多元上交上市公司) ,我公司及我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买卖我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的 行为,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已上市流通股份已按有关规定冻结。 另外,西安飞天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张根宝曾在2000年12月卖出于2000年7月31日购进 的5800股ST海洋股票(其收益6000多元上交上市公司)。
    六、截止本公告日, 我公司与股份受让方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没有产权关 联关系。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