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10月30日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10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3年10月23-24日上午9-11时、下午3-5时
    2、登记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18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18层
    联系人:周丽萍
    联系电话:0898-68581224
    传真:0898-68583318
    邮政编码:570125
    特此通知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