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1日在南宁明园新都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召集人夏犀主持了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置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在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定价方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股权置换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