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12月6日上午在海口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彭绍雨董事授权张毅副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毅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施承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以全票同意通过了施承仕先生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同意陈振亮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高再荣先生辞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董事长施承仕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罗志彬先生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施承仕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由徐松林先生、傅代国先生(独立董事)、易丹青先生(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傅代国先生担任。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修改议案》。
    鉴于国家会计制度已经变更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修改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四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内容;2、调整了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见附件二);3、对减值准备核销的审批权限和金额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易丹青、傅代国先生均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6日
    附件一:
    总经理罗志彬先生简历
    罗志彬,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四川省自贡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自贡硬质合金厂二车间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二车间主任、二分厂厂长、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外贸处处长、销售公司总经理、副厂长,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2月获自贡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双增双节能手”称号,1991年6月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四川省推进企业技术先进优秀工作者”称号,1992年9月获自贡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技术人才”称号及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99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11月获自贡市政府授予的“营销能手”称号。1999年11月至今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
逾期账龄 原计提比例% 现计提比例% ≤1年 10 10 >1年≤2年 30 20 >2年≤3年 60 40 >3年≤4年 80 60 >4年≤5年 90 80 >5年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