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钨硬质合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集团)股权划转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划转概述
    中钨集团持有本公司国有股股份626780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6364%,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1年7月,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原中国有色稀有稀土集团公司所属中钨硬质合金集团公司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1]487号)精神,中钨集团解散,其所持有我公司36.6364%的股权分别下放给湖南省、四川省、海南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1]131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委发[2000]58号)及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下放有关问题批复》(自府函[2001]12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接受中钨集团资产有关问题的批复》(琼财企[2001]1815号),中钨集团将其持有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2678075股国有股股权无偿转给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31724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434%)、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5608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83%)、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45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47%)。本次股权划转后,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股权划转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71081300股,其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如下(截止2002年4月26日):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划转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钨硬质合金集团公司 62678075 36.6364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0 0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0 0 海南恒润投资有限公司 6581250 3.85 包头铝集团有限公司 5492400 3.21 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5396625 3.15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 0 汕头广澳金属型材集团有限公司 5265000 3.08 广州金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32775 2.7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海南公司 2632500 1.54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划转后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钨硬质合金集团公司 0 0 国有股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31724274 18.5434 国有股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5608031 14.9683 国有股 海南恒润投资有限公司 6581250 3.85 其他法人股 包头铝集团有限公司 5492400 3.21 国有股 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5396625 3.15 其他法人股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345770 3.1247 国有股 汕头广澳金属型材集团有限公司 5265000 3.08 其他法人股 广州金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32775 2.71 流通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海南公司 2632500 1.54 国有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方中钨集团与受让方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本次股权划转前,中钨硬质合金集团持有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6.6364%的股权无质押、冻解情况,也未委托他人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
    3、本次股权划转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其持股数量无变动。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