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月20日上午9时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1人,黄伯云董事委托周菊秋董事、 张大力董事委托蔚然军董事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周菊秋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此议案待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周丽萍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