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月20日上午9时 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阎小梅、韦利文监事委托雷小 冰监事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受监事会 召集人阎小梅委托会议由雷小冰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