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7年5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5月28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传真表决票)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董事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