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06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截止本公告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因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暂且不能实施,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一旦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其要约收购批复及完成股权转让过户,公司将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商定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时间安排并公告,争取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