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4、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12号珠江帝都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16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每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16日9:30至2006年8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7日的每日9:00-17:
    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现场主持人:徐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331人,代表公司股份133,862,7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1,081,300股的78.2451%。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95,766,284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数股总数96,561,299股的99.1767%,占公司总股份的55.9770%。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通过董事会委托征集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表有318人,代表股份38,096,48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权股份总数74,520,001股的51.122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董事会委托征集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有1人,代表股份616,74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0.8276%;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317人,代表股份37,479,74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表决权总数的50.29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荐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其要点如下: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本74,520,00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51,493,321 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6.91 股转增股份,若换算成送股方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获送3 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3,862,772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096,488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308,026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6%;
    反对票480,526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0%;弃权票74,22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37,541,742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38%;
    反对票480,526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4%;
    弃权票74,22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7,088,595 同意 2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373,978 同意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4,873,795 同意 4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23,938 同意 5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1,700,000 同意 6 东方证券-农行-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23,900 同意 7 金鼎证券投资基金 1,500,040 同意 8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268,000 同意 9 交通银行-裕华证券投资基金 699,822 同意 10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000 同意
    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律师、李荣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公司董事会征集本次大会投票权的程序、授权委托内容及董事会代为投票的程序等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