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委托的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