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对此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说明: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潜在股东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咨询,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