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于2006 年5 月10 日、11 日、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对此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说明:
    1、本公司于2006 年5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披露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潜在股东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