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05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4886774股已质押冻结, 所质押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4%(该事项本公司已在2005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近日,本公司接到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上述所质押冻结的股份解押后又质押给湖南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所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4%,其中2006年4月6日质押29886774股;2006年4月10日质押15000000股,质押期分别从2006年4月6日至质权方要求解质为止和从2006年4月10日至质权方要求解质为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