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月8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886774股质押给广州利德龙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本公司已披露)。2005年3月21日,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质押的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冻手续,同时将解冻的15000000股又质押给了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质押期限从2005年3月2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2005年3月21日,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886774股已被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4%。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