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5年2月1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负责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口齐盛分所近期内部管理出现一些问题及已向公司书面要求辞去对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委托,经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解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口齐盛分所;
    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
    以上议案在表决票中获得9票同意,没有弃权和反对票。
    以上议案已得到独立董事易丹青先生、傅代国先生、陈晓红女士的事先认可并在表决票中均表示同意。
    以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