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0月14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质押期限为2004年2月19日至2005年2月19日。截止2004年10月14日,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162500股已被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1%。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