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至今未能完成,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无法开展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本公司因此违反了深交所《上市规则》第4.1条以及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交所以深证上[2002]64号文件对本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本公司董事会为此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