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置换协议》纠纷案二审已于2002年6月11 日上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作出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