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报告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出 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2 .1节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被视为异常。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 本公司股票自2002年4月26日起实行特别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简称由“重庆东源”变为“ST东源”,股票代码不变;
    二、公司股票日涨跌幅由10%变为5%;
    三、本公司股票于2002年4月25日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