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2002年2月26日开始接管重庆东源工作。2002年3月18日 收到了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催收1500万元逾期借款的通知(该借款合同于2000年3 月13日签订,2002年3月13日到期);3 月 19 日收到了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催收 2000万元逾期借款的通知(该借款合同于2001年6月13日签订,2002年1月13日到期,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未披露该笔借款合同)。由于公司现金流匮乏, 又被资产置换 纠纷所拖累,不能清偿该两笔到期债务。本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协商未果,正面临 诉讼风险。
    由于上述借款中中信银行的借款主要用于垫支重钢集团拆迁重钢三厂费用,而 光大银行的借款被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占用。因此为解决上述到期债务问题, 公司已分别向第二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西南分公司发出《催收欠款的函》,要求及时偿还欠款。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