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交易近日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特作如下公 告:迄今为止,本公司尚未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诉我公司关于解除《资产置换协议》纠纷一案的判决书。除此之外, 本公司没有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