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公司对重钢集团起诉重庆东源一案的胜诉持乐观态度, 但由于此案尚未判 决,按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此案败诉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做如下提示性公告。
    败诉后,重庆东源的净资产将大幅缩水51%,每股净资产也将从2001年中报的1 .39元,下降到每股0.68元(未经审计)。
    1、公司2000年年报(已审计)即按《资产置换协议》之规定,将应置换给重钢集 团的23529万元资产净值(其中应收帐款26097万元,预付帐款604万元 , 其他应收款 2778万元,存货43万元,固定资产5092万元,无形资产5332万元,资产总计39946万元, 负债16417万元)单独列帐,各项准备也未足额计提。
    此案败诉,已置换出去的23529万元资产净值重新计入公司。公司将按会计制度 的规定,对2000年追溯调整,有关资产补提准备10137万元(未经审计)。其中:
    (1)应收款项29479万元,预计3年以上部分无法收回,应计入坏帐6848万元;
    (2)固定资产5092万元,因炼钢、带钢等生产线99年均已停产, 应计入减值准备 3289万元。
    如此,补提准备10137万元后,2000年将亏损9900万元,未弥补亏损将达7574万元 (未计算应冲减的重组收益、盈余公积等)。
    2、2001年中报(未经审计)也将调整。
    由于公司2001年中报已亏损502万元,预计败诉后将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有 关资产补提准备4387万元,估计净资产将减至14056万元,即每股净资产跌为0.68元。 (因本会计年度未结束,具体数据将在审计后方能得出。)
    同时,公司1999年已亏损2496万元(已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