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2007年7月25日的《证券时报》获悉,四川盛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受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该法院”)委托,于2007年7月24日对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58568498股法人股和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1000万股法人股(共计68568498股)进行的公开拍卖,因竞买人员未向拍卖公司提交全部证明文件和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等原因而流标。拍卖公司受该法院委托,将于2007年8月4日(周六)上午10时30分进行第二次拍卖。
    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予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