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单位通知,公司股东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州")与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于2006 年6 月9 日签订了《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份转让合同》。
    根据合同,四川华州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6%)转让给重庆渝富,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78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华州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重庆渝富将控制、持有本公司57,000,275 股(其中,本次受让股份数量10,000,000 股,占重庆东源总股本的4.86%;重庆渝富于2005 年10 月以司法拍卖形式竞得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45,081,847 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截止目前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根据2006 年3 月20 日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渝富签订的《关于授权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行使ST 东源股东权利的协议》,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到上述股份过户到重庆渝富名下期间,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重庆渝富行使上述股份的一切股东权利;重庆渝富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重庆东源发行在外的流通A 股1,918,428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7.69%。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