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6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3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廖肇辉董事未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的议案》
    根据《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34条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作出适当修订:
    1、对外投资决策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额在公司净资产10%以内的(含10%)由董事会决策,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2、与同一企业(包括其关联企业)合作或者对同一项目累计投资总额达到净资产的1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3、购销合同和资产处置等的决策权限,比照对外投资办理。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议案》
    1、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已召集两大主要股东--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问题做了初步的交流、沟通,两大股东均明确表示同意推进股改。
    2、成立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领导小组,董事会秘书具体责该项工作,并由股东代表负责与各自股东沟通。
    组长:屈波(董事长、总经理)
    组员:何强(董事会秘书)
    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清理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公司第三大股东--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该小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协调专业机构调查了解有关占用情况,并将情况报告董事会,并根据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清理欠款的方案。
    组长:屈波 (董事长、总经理)
    组员:张子春(副董事长)
    刘春蓉(财务总监)
    陈德强(董事、财务副总监)
    何强(董事会秘书)
    熊力(重庆凯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特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查的议案》
    2005年证监局就公司对外投资发出了监管函,公司按照该函的要求予以了答复,为便于公司董事会了解该等投资的情况,公司将聘请审查计机构进行调查。
    1、独立董事王苏生负责该事项
    2、聘请一家审计机构所对公司对监管函中指出的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3、聘请的审机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能力,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