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法人股股权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9月29日《民事裁定书》(2001 )二 中复执字第340-345号,(2001)二中执字第370、371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裁定解除对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8,568,498股国有法人股的查封冻结, 并转让给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江和盛),转让价格为每股1.45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部于2001年10月11日受理锦江和盛法人股过户申请材料, 锦江和盛于2001年10月16日取得《股东拥股信息报表》。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锦江和盛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58,568,498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28.45%,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和股本结构变 化情况,见下表:
    1、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比例1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72,040,000 35.00%
2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81,847 26.76%
3 苏州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50,000 0.61%
4 上海强生福利印刷厂 350,000 0.17%
5 上海鸿波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350,000 0.17%
6 杭州国梁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 0.15%
7 李恩祥 285,211 0.14%
8 上海祥鸿贸易有限公司 270,000 0.13%
9 缺少资料 243,000 0.118%
10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26,442 0.110%
2、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比例
1 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8,568,498 28.45%
2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81,847 26.76%
3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13,471,502 6.55%
4 苏州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50,000 0.61%
5 上海强生福利印刷厂 350,000 0.17%
6 上海鸿波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350,000 0.17%
7 杭州国梁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 0.15%
8 李恩祥 285,211 0.14%
9 上海祥鸿贸易有限公司 270,000 0.13%
10 缺少资料 243,000 0.11%
3、本次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份类别 股本(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发起法人股 55,081,847 26.76% 55,081,847 26.76%
国有法人股 72,040,000 35.00% 72,040,000 35.00%
社会法人股 5,000,000 2.42% 5,000,000 2.42%
社会公众股 73,697,580 35.80% 73,697,580 35.80%
总股本 205,821,847 205,821,847
    四、锦江和盛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顺 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法定代表人为陈凯。 公司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旅游资源开发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计算机软、硬 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自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销售电子产品、 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百货。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以及在此前六个月 内,没有买卖过本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六、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