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锦江和盛公司)来函:重庆东源董事陈凯个人因涉嫌成都昆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在锦江和盛公司成立之前)虚报注册资本案,现已被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成都市公安局在侦查该案时,对锦江和盛公司持有的重庆东源58,568,498股股份采取了冻结措施(2005年12月14日冻结,期限一年)。
    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高管均正常履职,本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成都昆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指定报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