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泛华工程有限公司与其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塘沽分行、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于2001年9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9月29日《民事裁定书》(2001)二中附执字第340—345号,(2001) 二中执字 第370、371号裁定解除对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8,568,498股国有法人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5%)的查封冻结, 并转让给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部已于2001年10月11日受理该过户申请。如股权转让完成 后,泛华工程有限公司继续持有我公司国有法人股13,471,600股,占总股本的6.55 %。
    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地:四川成都市, 注册资 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凯。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项目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等。
    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无任何关联关系。
    我公司将就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