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5年4月28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5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主持人董事长陈凯,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蒋显奎副董事长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发表意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同意终止与DONG YUAN HUA JU HOLDING LIMITED签署的合同(协议),对合作企业进行清算,并解散合作企业;授权董事长陈凯先生代表公司处理与终止合同(协议)、清算和解散合作企业有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确定清算委员会中方成员人选。
    本次中外合作的基本情况:公司与DONG YUAN HUA JU HOLDING LIMITED 于2003年10月18日签署合作合同,设立中外合作企业"重庆东源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334亩土地项目。但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分歧,外方合作者的法律顾问于2005年4月8日致函公司要求终止框架协议和合作合同,清算合作企业,解散合作企业(详见4月1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中外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公告》)。此后,中外双方合作者进行了沟通,本公司也提出了解决双方分歧的建设性意见,但是外方合作者一直未予明确答复。鉴于此,故公司董事会作出上述决议。合作企业具体清算方案,有待于公司与外方合作者接洽后再行确定。
    清算合作企业对公司的影响:由于公司现持有东源华居33.75%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东源华居现有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待开发土地,无银行借款等负债,因此公司认为,即使解散东源华居并对其进行清算,也不会对公司持有的东源华居股权造成重大损失。
    有关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