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持有的重庆东源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合作企业")33.66%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99,717,264元转让于合作外方DongYuan HuaJu Holding Limited(以下称"合作外方")。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详见2004年7月31日、10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广东凯文穗都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转让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04年12月10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公告日,合作外方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即相当于人民币134,717,264元的美元。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5,000,000元,合作外方将在本合作开发项目正式开工后的三个月内向本公司支付。合作企业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