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4月18日与Dong YuanHua Ju Holding Limited在重庆市签署了《重庆东源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充合作合同(二)》(下称"补充合作合同(二)"),本公司用面积约为141,307平方米(约为211.96亩)土地使用权,作价人民币370,103,356元,作为本公司对重庆东源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合作企业")的增资(详见本公司2004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签署重庆东源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充合作合同的公告》)。
    2004年7月15日,本公司对合作企业增资完成,重庆市工商局向合作企业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重庆市外经委已于2004年4月22日批准本次增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593,337,088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437,074,347元,占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73.66%;Dong Yuan Hua Ju Holding Limited对合作企业出资额为相当于人民币156,262,741元的美元,占合作企业注册资本26.34%。此外,本公司将所持合作企业33.66%股权转让给Dong YuanHua Ju Holding Limited一事正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