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书(2004证监立通字C-002号)。因公司为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一事直至2003年年度报告时披露(见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第九节重要事项),重庆证监局以“涉嫌不及时披露信息”为由对公司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