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4月20日在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西普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4名,董事陈凯先生与陈建先生委托董事屈波先生、董事袁进夫先生委托董事曾朝夕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利明、曾康霖先生因已提出辞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陈凯董事长委托屈波董事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2年年度会计报表和重新编制的2001年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议案》。
    1、本公司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年度会计报表;
    2、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否决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部分参会股东对2001年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资产状况、费用配比以及公司负债的产生有异议,董事会遵照大会决议对2001年度报告开展了核查,但未果。公司依据2000年2月28日与重钢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3月17日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02]渝高法民终字第74号)的规定,对计入本公司相关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费用进行了调整并重新编制了2001年度会计报表。该报表交由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一并审计,并与2002年年度报告一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416,716.4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2,919,898.72元,本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36,615.14元。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公司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特别处理,恢复股票正常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前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及经重新审计的2001年年度会计报表将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