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暨第四届第三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0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10日上午9时整,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天津泰达药业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睦宁路95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7、审议公司继续聘请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费用由董事会决定)的预案;
    四、出席会议的资格和方法:
    1、截止2004年4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会议。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务于2004年4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下午4:30),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影印件(股东个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便参加表决。
    3、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4、登记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1号天星河畔广场15层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2-24138115—536
    022-24138796
    联系传真:022-24138796;022-24382278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谢剑琳女士、尚志先生。
    附:1、授权委托书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暨第四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东单位(盖章):
    授权日期:2004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