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8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委托他人1名,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中期分红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3、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与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参与成立“天津蓝德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因该决议事项属关联交易,故公司控股股东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认为,典当作为一种古老而又新兴的融资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们会在涉足的新领域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和服务体制创新,立足安全、高效、稳健发展,创造更多的利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8日